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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总在不经意间,向我们展示蝴蝶效应。一个寻常的周末午后,陈奕迅的《K歌之王》在宿舍里流淌,秋英从书堆里抬起头,揉了揉发涩的眼睛,问我:“梓寻,要不要去自习室?感觉有点闷。”
“心有灵犀啊!”我立刻响应,啪地一声合上那本枯燥的《新闻学概论》,“等我收拾一下,马上出发。”
林美闻声也探出头来,声音带着惯有的娇俏:“等等我嘛,我也去!”
秋英脸上的笑意瞬间淡了下去,“你不要去,好吗?”
林美的不满像细小的火星,在空气中噼啪溅开:“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秋英的态度异常坚决,几乎是斩钉截铁,不留丝毫转圜余地:“你去,我们就不去了。”
一直安静看书的诗墨也抬起头,视线冷静地扫过我们三人,用一种事不关己的的冷酷语调劝说:“还是让林美去吧。她走了,我和薇薇正好可以安安静静学习。”
这话无异于火上浇油。林美的脸瞬间涨得通红,她狠狠剜了我们一眼,那眼神锋利得像淬了毒的刀片。她不再言语,动作极快地将桌上的书本胡乱扫进包里,用力拉上书包拉链。“哐当!”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宿舍门被她摔上,门板撞击门框的力道让墙壁都震颤起来,嗡鸣声久久回荡在寝室里。
我看着仿佛还在颤抖的门,叹了口气:“还去吗?”
秋英坐回椅子上,摇摇头:“算了,就在寝室里看书吧。”
啃完那本厚重如砖的《新闻学概论》,感觉大脑像被塞满了浆糊。我和薇薇对视一眼,某种想要打破沉闷的默契油然而生。我们背对背趴在各自的桌上,心血来潮地PK起情书写作来。我写给一个幻想中温柔似水、眉眼弯弯的女孩;她写给一个阳光下笑容爽朗、打篮球时汗水会折射光芒的男孩。笔尖在纸上沙沙作响,带着宣泄的快感。片刻功夫,两封风格迥异却同样饱蘸情感的信便诞生了。诗墨拿起我写的那封,饶有兴致地读了一遍:“写得真不错!借我寄给同学去表白用吧?要是成了,让他给我们寄一大包特产当谢礼!”
下午,183发信息约秋英一起去自习,秋英犹豫了一下,竟难得地应允了。然而,不到两小时,她就回来了,脚步沉重得像灌了铅,脸上笼着一层挥之不去的阴云,比出门时还要黯淡。
我放下手里的书,打趣道:“哟,这是有佳人在侧,学习效率突飞猛进,提前完成任务了?”
“没……我看到薛斌了。”薛斌,比我们高一届的学长,秋英的老乡。如果说远在上海那位是秋英心底珍藏的、遥不可及的“白月光”,那薛斌就是她眼前挥之不去、触手可及却又咫尺天涯的“朱砂痣”。薛斌本人阳光俊朗,篮球打得好,成绩也拔尖,唯一的“缺点”便是——他名草有主了。
秋英无精打采地掰着手指吐槽:“薛斌和他女朋友,就坐在我们边上,挨得特别近,他女朋友还时不时靠在他肩膀看同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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