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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偷阅(下)(第1页)

艺术家的作品其最大的价值在于被人们发现、被人们欣赏、被人们理解……

这应该是林宣毕生的艺术追求,他将这句话设定为手机的屏保,时刻提醒着自己。

而朗闻昔不一样,更讽刺的是朗闻昔自己都不认为自己是个艺术家,大多时候他觉得自己只是靠画画挣钱的画匠,再说一句不好听的,如果不是当年有人愿意掏这个钱让他去学画画,他恐怕不会在这个事情上浪费一分钱。

就像朗闻昔曾经跟付斯礼说过的那样,高中毕业后考个野鸡大学是梦想,直接工作赚钱才是那时首当其冲的目标。

朗闻昔捧着百合站在晨露未晞的墓园内,他盯着墓碑上的照片缄默了很久,最后将手中的花放在了墓碑前。

期间朗闻昔只说了一句话——我还爱他。

朗闻昔回家的时候恰好赶上付斯礼下了夜班,在便利店里随便买了一些速食,等着他来接自己。

一上车,付斯礼的职业病就犯了,他敏锐地察觉出朗闻昔应该不是出门买吃的那么简单!

朗闻昔身着得体,素色的风衣外套上沾着晨间未干的潮气,肩膀的扣袢上挂着百合的花瓣。

付斯礼借着帮朗闻昔扣安全带的功夫,凑近了他的身体,闻到了沾染在他身上的一种廉价的香灰味。

“你去墓地了?”付斯礼冷不丁地问道。

“不愧是付队,这都知道了。”

“下次可以叫上我一起去。”付斯礼伸手摘去了他肩上的花瓣,笑着补充了一句,“别显得儿子不如儿媳妇孝顺。”

“有没有可能是儿婿?”

付斯礼一边发动车一边否定地说道:“没可能。”

朗闻昔坐在副驾上翻看着手机上的租房APP,付斯礼看他玩得认真,说道:“别老盯着手机,一会儿你又该晕车了。”

“马上,我在跟中介聊房子的事情。”朗闻昔头也没抬的回答道。

“你要租房?快年底了可能房源有点紧?”

朗闻昔头靠在车前箱上看着付斯礼,这种感觉似曾相识,十年前他们认识的第一个新年朗闻昔也是为了找房而发愁,他还记得那个新年自己和外公是在付斯礼家过的,那个时候自己对于付斯礼的感情好比躺在一个被窝里也能各睡各的没有任何想法的朋友。

但细细想来,那时的付斯礼是不是就已经对自己揣着‘邪念’了。

“看我干嘛?!怪渗人的!”开着车的付斯礼用余光瞄见了朗闻昔正憋着笑看着自己。

“我看我的男朋友怎么了?不乐意啊?不乐意你就报警啊。”朗闻昔调侃地说道。

“行,回家咱就报警抓人!”付斯礼说完一脚油门轰到了底儿。

重返热恋的人总是会有冲动在驱使着自己去享受和爱人的时光。

下车的时候,付斯礼一手拿着牛皮纸袋子,一手帮着朗闻昔摁开了安全带。就在付斯礼弓身的时候,一沓照片从没有封口的牛皮纸袋子中掉落了出来。

是水泥藏身案的四名死者的尸检照片,照片中的尸体呈现出了各种不同角度的拍摄和局部的特写,尸体青灰色的皮肤上出现了尸斑,肢体因为长时间被水泥固定后,而让尸体出现了一些扭曲的变化,哪怕尸体解除尸僵后也看着有些诡异。

朗闻昔的目光被其中的一张照片锁定了,付斯礼看到朗闻昔盯着照片,担心他害怕立刻伸手去捂朗闻昔的眼睛,“别看,怪吓人的。”

“等、等等……”朗闻昔从照片中抽出了一张标着2号尸体的背面照片,尸体的后脑勺有一块直径大约3-5公分宽的斑秃,非常得明显。

“怎么了?”付斯礼意识到朗闻昔的神情不对,立刻想从他的手中抽回照片,可是还朗闻昔却还是先他一步说道:“我可能见过这个人!”

付斯礼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从朗闻昔的手中抽回了照片,看到付斯礼对自己的话丝毫没有反应的朗闻昔,立马又重复了一遍,“我说我可能见过这个人!”

付斯礼再抬起头时,脸上的表情是丝毫温度都没有的冷漠,他凑到朗闻昔的面前,沉声说道:“忘记你刚刚看到的这些照片。”

付斯礼的气场自带震慑感和压迫性,这让朗闻昔的身体不自觉地向后躲闪,他从来没有见过付斯礼这么可怖的表情,他感觉自己周身的温度和气压都在下降,逼得他喘不上气来。

可付斯礼为什么要这么说呢?为什么要让自己忘掉自己看过这些照片的事实?明明自己能够提供一些线索,为何不让自己说?

“可……”可他明明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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